12315数据发布 2013年12月,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接听电话13919个。共受理消费申诉2784件,举报512件,立案处理21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91.8万元。 在受理的2784件消费申诉中,涉及商品类申诉1640件,服务申诉1144件。其中,食品、服装鞋类、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位列商品类申诉前三位,分别是264件、211件、190件;美容美发服务、通信服务、餐饮住宿服务位列服务类申诉前三位,分别是195件、171件、103件。 ■消费提醒 网购家电应尽快试用 消费者孙先生去年10月22日通过网络支付2299元购买了一台家用冰箱,该冰箱的销售商是地址在宁波慈溪的一家品牌旗舰店。10月27日冰箱到货,孙先生试用后发现冰箱存在质量问题,并于11月6日与陈平售后服务部联系。售后服务部检测后确定是属于质量问题,于是孙先生与网店联系要求换退货,但双方就换退货问题产生争议。经慈溪工商分局调解,店方同意给消费者退货处理,退还消费者购物款2299元。 市消保委提醒: 网购家用电器时,请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收到家用电器后,先查验再签收。应仔细查看电器外观是否存在破损、残旧等问题。 二、签收家用电器后请尽快投入使用,了解电器运行是否正常。若存在性能性故障,应及时与售后服务部门联系,进行检测,确定故障原因并保留书面检测单据,因为不少家电都有强制“三包”———在购买后7天或15天内出现性能性故障质量问题可以享受退货或换货保障。 三、保留相关证据,及时维权。通过网购家用电器产生争议的,请尽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购货凭证、售后服务部门检测单据、与网商联系交涉的内容、实物照片等内容,及时与网络销售商联系,要求处理。如果双方产生争议,消费者应尽快向电商或网购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提起申诉,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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