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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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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 谨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我市警方发布中心城区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

  漫画 沈欣

  为确保2014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秩序良好,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醒广大市民,春节期间应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现将《宁波中心城区2014年度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有关内容介绍如下:

  王西泽 葛建冰 颜杰

  一、允许燃放时间

  宁波市中心城区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在2014年1月28日至2月1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经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当遇到空气重污染,市环保、气象部门发出橙色、红色预警时,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地点:

  1.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2.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跑道两端各2公里,两侧各1公里区域。具体范围:鄞州区古林镇的俞家村、施家村、鹅颈村、葑水港村、戴家村;鄞州区石碶街道栎社村、汪家村、后仓村、黄隘村。

  3.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单位;输变电涉事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

  三、限制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海曙区、江东区行政区域。

  2.江北区:中马、文教、白沙、孔浦、甬江街道和庄桥街道北至原火车北站货运线、南至姚江、西至江北大道、东至丽江东路李碶渡段围成的区域。

  3.鄞州区:鄞县大道以南、鄞州大道以北、宁横路以西、奉化江以东围成的区域;环城南路以北、奉化江以东、福庆南路以西与海曙区、江东区相连的区域。

  四、烟花爆竹违规燃放公安举报电话

  海曙区81987110  江东区87711110

  江北区87679370  鄞州区88155093

  燃放烟花爆竹

  注意事项

  岁末年初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要做到以下几点:

  (1)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炸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规定。

  (2)烟花燃放不可倒置。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要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禁止在楼群和阳台上燃放。

  (3)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燃放时,平放地面固牢,燃放中不得出现倒筒现象,点燃引线人即离开。

  (4)燃放旋转升空及地面旋转烟花,必须注意周围环境,放置平整地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靠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钉牢在壁或木板上,用手转动烟花,确认能旋转后,点燃引线离开观赏。

  (5)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

  (6)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7)燃放烟花爆竹产品要保持警觉、清醒的头脑,未成年人燃放时应有成人陪同。

  (8)燃放时一旦出现熄火等异常情况,不要再次点火,更不能贸然伸头、用眼睛靠近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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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