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由福州开出前往重庆北的K1628次列车,在往返途中先后两次接到怀抱婴儿旅客和一次带着4岁孩子旅客的求助,孩子发烧需要医治,列车长和乘警想要对方下车进行救助,这3对家长却因春运买票难而要坚持留在车上。 (1月20日《东南快报》) 列车往返途中,先后有3个小孩出现发热症状,本身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情。但面对列车工作人员下车医治的建议,3个孩子的家长却不约而同地选择拒绝,就有点耐人寻味了。家长担心下车后会遭遇“一票难求”,影响了回家过年,自然是原因,中途下车的巨额成本,只怕也是他们不可承受之重。 试想,如果这几位家长选择中途下车送孩子就医,迎接他们的将会是较大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而这些成本也许是他们无力承受的。比如,下火车后,他们首先要在一座陌生的城市寻找医院;找到一家医院,还要排队挂号,等医求诊。几番折腾,回家过年将变得更加艰辛。 抛开家长拒绝下车恰当与否不论,其实,家长的选择,是在向铁路部门表达一种民意诉求:列车上怎能缺医少药呢? 一趟运行的列车,就是一个流动的“小社会”,而这个“小社会”暂时脱离了具有公共保障能力的大社会,由此,列车必须增强自身保障能力,向旅客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其中当然包括医疗保障和服务。 更何况,《旅客列车急救药箱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办理公共运输的旅客列车(包括混合列车)均应设置“旅客意外伤害救急药箱”,其配置应包括治疗突发性心脑血管疾病、高热、疼痛、突发精神异常、外伤止血等常用、安全、有效的药品;每趟旅客列车上,要有两名以上经过红十字会救护员培训合格的乘务员。而福州开往重庆的这趟列车,面对3个小孩子发热,列车工作人员仅给他们贴上退热贴后,便要求家长中途下车医治,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医疗保障和服务缺位。 因此,列车上不能缺医少药。作为载满生命长途跋涉的公共服务列车,以生命为本应是第一追求,面对突发病情,救死扶伤是义务是责任更是本职。既然列车是个“小社会”,就应该将医疗保障和服务纳入列车自身保障体,对旅客突发的普通疾病进行及时治疗,而不是只能将患者“请”下火车。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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