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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0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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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完钱未要回借条

陷入借款“罗生门”

幸亏测谎仪还了真相,说谎“债主”被警方立案

  漫画 任山葳

  事实越简单的案件越容易陷入“罗生门”,比如江东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借贷案。

  债主顾某说,小沈夫妻欠了他10万元,小沈夫妻说压根就不认识这人,最后测谎仪帮了大忙。昨天,说谎的顾某已被警方立案。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姜栋

  莫名成被告

  小沈夫妻是生意人。去年12月,他们接到了江东法院的一张传票,成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子的被告。

  看完诉讼材料,沈某郁闷了:“我们压根就不认识原告顾某,更别提问他借钱了。”

  夫妻俩马上来到了江东法院跟主审法官反映,法官让他们看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借条。看完借条沈某傻眼了。借条上的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签名的确是他和老婆的,怎么回事?

  随后,沈某想起了一件事,前几年他因为资金紧张,曾向朋友夏某借过10万元周转。当时夏某拿来了一个借款合同让他签,他签了,还让老婆做担保人,他记得当时的借款合同上出借人一栏是空着的。后来,他把钱还给了夏某,以为事情了结了,也没要回借条,没想到这张借条居然出现在了法院。

  听完小沈的解释,法官也觉得事有蹊跷,让沈某先回去,准备好证据,开庭的时候双方质证自然能查明真相的。

  今年1月,江东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沈某提交了还钱给夏某的银行账单,并提出要求夏某出庭。夏某没有到庭,主审法官出示了给夏某做的笔录。

  夏某在笔录里说,沈某实际借了20万元,他只有10万元,现金给了沈某,另外10万元是他向顾某借的。事后,沈某的确还了10万元给他。

  顾某也说,当时因为跟沈某不认识,不放心才让沈某签了借款合同,他没出面,让夏某签好后拿回来给他,他才在出借人那一栏填上了名字。

  测谎辨真伪

  听完夏某的陈述,沈某十分愤怒,提出要求测谎。但夏某不同意,认为他只是案件的第三人。最后顾某同意测谎,主审法官立即与宁波市公安局联系对顾某和沈某进行测谎。

  “你经常拿不属于自己的钱财吗?”

  “这笔10万元借款已经还清了吗?”

  “这笔钱是在哪儿给的?”

  “当时有谁在场?”

  ……

  随着问题越问越细,顾某的情绪波动越来越明显,心率、血压等相关指标也随之变化。

  民警对这些问题的测试图谱及测前、后谈话等相关信息综合分析后认定:顾某的得分在谎话值域内,而沈某的得分在实话值域内。

  面对市公安局出具的测试报告,顾某终于说了实话:因为沈某还完钱后并没有把借条要回去,而当时又是他把钱汇给沈某的,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

  在法院正式作出判决前,沈某已向公安局报了案。因为顾某的行为已经严重涉嫌虚假诉讼,2月27日,江东公安分已经对此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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