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个人收入账户有助于建立透明的收入体系,最关键的是有助于遏制‘灰色腐败’。”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西区委主委钱学明说。 钱学明认为,目前一些特权部门、垄断行业隐性收入仍然居高不下,由于个人收入信息不透明、不完整,国家很难对个人收入分配实施有效监管。由于没有建立个人收入账户制度,无法对个人收入进行合法性界定,整个社会形成了大量“灰色收入”,给国家预防和惩治腐败增加了难度。 钱学明建议,凡是有收入的公民都必须在银行开设收入账户(可以一个或几个),收入账户要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的所有收入均要存入收入账户,税务机关以此作为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依据;个人设立支出账户的数量不受限制,也不需向税务机关申报,支出账户的资金来源只能是本人的收入账户,个人收入不能直接存入支出账户;鼓励电子支付,限制个人现金支付额度。国家应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个人收入账户的设立、管理,规范对个人账户收支的监控,并对账外收支等违规行为依法惩处。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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