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永琪美发店的区域经理,因为职务侵占罪被江东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 李某,34岁,2009年1月,他入股永琪,入股时缴纳了近25万元的入股费用,成为公司的合伙人。只是公司对入股有个约定,如果想要退股,退股金只有市值的30%。 2011年,和他要好的人事经理沈某跳槽去了江苏的另一家美发公司。沈某说,他准备将这家美发公司盘下来,劝李某带着他的人马去加盟。 李某听得有些心动,可是他想到了公司的退股规定,损失未免太大了。 沈某给李某出了个主意。他说,他在离职时曾开了5万元的消费卡,私自卖给了客户作为对自己的补偿,事后公司也没有追究。“不然,你也试试?” 李某怦然心动。不久,他召集部下去吃夜宵,酒足饭饱后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得到响应。 于是,在接下去的一段时间里,李某陆续开出了总价值近28万元的服务卡,交给部下去出售,所得都被他收入个人腰包。感觉差不多赚回了本后,李某便率领原班人马离开了公司。 事后,公司发现账目出现问题,报了警。去年8月17日李某被抓。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姜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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