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近日在其官方公报(2014年第17号法律公告)上发布了《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规例》。规例将于7月1日生效,其中就安全方面制定了详细的要求,尤其是新增了关于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和特别标识要求。 规例中就所有及部分能够放入不满四岁儿童口中的玩具或儿童用品作了情况说明,并就两类产品分别作了附加安全标准或规定。规例中明确了识别标记、双语警示或警告要求,并对两类塑化剂(第1类塑化剂:BBP、DBP、DEHP;第2类塑化剂:DINP、DIDP、DNOP)在不同类型的玩具或儿童产品中的浓度作了限制,与发达国家现有要求基本保持一致。 记者 殷浩 通讯员 章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