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宁波新闻·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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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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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过头了

密码记在纸上,放在钱包里 钱包丢了……

  

  难得糊涂是人生哲理,可糊涂过头了就不是什么好事了。马大哈李女士知道自己记性不好,干脆把支付宝密码、淘宝密码等重要信息都记在一张小纸条上,还把纸条放在钱包里。这不,钱包丢了,卡里的钱也被人取个精光。

  李女士家住鄞州,3月23日夜里11点左右,和朋友喝完酒回到家中。刚躺下不久,手机就收到了银行短信。信息显示,李女士一张银行卡内的15000元钱被取走。这下,原本迷迷糊糊的她彻底清醒了,立马报了警。

  过了酒劲的李女士拼接着断断续续的记忆,她猜测,钱包可能是丢在小区电梯里。民警来到现场勘查,并询问保安,试图找到一些线索。

  保安说,当晚李女士喝醉了回来,有些跌跌撞撞,印象比较深刻。李女士刚进电梯没多久,电梯里出来了一个男的。但究竟是不是楼里的住户,保安没有留意。

  民警一一排查,问到了同一幢楼里的一间群租房。群租房住了5户人家,但他们都否认捡了钱包。

  于是,民警又找来了二房东。

  “你们这里有这么多人,都有租房合同吗?”民警问。

  “有的有的,都有合同的。”二房东答。

  “合同拿来我们看看。”

  民警翻看合同了解情况时,二房东却眼神闪烁。语无伦次地询问:“是不是有人丢了钱包?钱被拿了吗?银行卡里的钱被取走了啊?”

  民警在询问时只是说有人丢了钱包,并未提到银行卡一事。可二房东“不打自招”的反应立即引起了怀疑,看来他似乎知道些什么。

  民警告诫二房东,根据目前掌握的信息,确定捡钱包的人就在这间屋里。“如果你认识那个人,那就让他来投案自首,最后的处罚会减轻些。如果我们来抓的话,那事情可就没那么简单了。另外,你要是知情不报,也是犯罪行为。”

  二房东听完后点点头,没有说话。

  第二天下午3点,嫌疑人朱某来所投案自首,并将取走的钱归还李女士。

  原来,朱某是二房东妹夫的弟弟,就住在那间出租屋里。当天晚上,他准备下楼,刚走进电梯就注意到地上的钱包。四下无人,他就捡了起来,折回房间。

  他在李女士的钱包里,翻到了银行卡、现金等物品,还有一张写着许多密码的小纸条。于是,朱某拿着银行卡和纸条,在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取了15000元。

  目前,朱某已被取保候审。

  通讯员 洪茜琼 记者 陆麒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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