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聚焦 近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广场舞反击高音炮”,有了解决方案。8日,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委宣传部召开通气会介绍,市区松台广场“中央音控系统”已于7日进场施工,预计一周后便可投入使用。届时松台广场舞团队将一律不准自带音响设备,音量统一由音控室进行管理。 (4月10日《人民日报》) “广场舞反击高音炮”事件能够得到和解,关键是有关部门走到前台,承担起了责任,为对话创造了条件。事件和解当然是好,但必须看到,这只是一个开始。未来还会否发生新的对抗?其他地方还会否有发生对抗?都是未知数。 对于广场舞困境的根源,现在一个主流声音是,这凸显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薄弱。1996年颁布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不仅存在落实的问题,而且一些法条过粗,许多规定早已不适应现状。 除了法律视角之外,还有文化和空间两个视角值得关注。 曾向大妈们请教:广场舞到底有什么魔力?大妈们回答:不跳广场舞还能干什么?这一回答有些出乎意料。忙碌了一辈子的社区大妈们,老了不知道干什么,跳广场舞可能只是带孙子之后的一种“补缺”,如果有其他选择,最起码就不会仅跳广场舞了。这也体现了当前社区文化建设的严重不足,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上升的精神文化需求。 这是公共文化的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公共空间问题。据统计,我国平均每10万人的运动场地数量只有65.8个,而日本和欧洲发达国家都在200个以上;截至2010年年底,中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仅为1.2平方米。现实中,很多市民特别是中老年人的文化健身需求十分强烈,但想找一个离家近、设施全、开放时间长的公共空间很难。现在,有关社区公共空间的建设问题,既涉及资金投入,又涉及规划理念。 回过头来看,如果大妈们有着各种乐趣,岂会集体涌向广场舞?喜欢健身的大妈能找到合适的场所,何至于产生扰民的问题?加大公共文化建设,引导大妈们形成多元化的文化兴趣,为“精神养老”提供条件;加大公共空间投入,在资金和规划上优先保证“身边的文体馆”,为娱乐健身提供空间,这才是根本之策。 现在,鹿城区的解决方案,主要是“积极协调当事双方”。与此同时,在市区松台广场建设“中央音控系统”。噪声小了,但依然有噪声;声音太小,广场舞的气氛可能又减弱了,这是一个两难问题。而且,大妈们也并非只在广场跳舞,还有很多人在小区附近跳舞,这一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广场舞困境不仅折射着法律建设和公共精神的缺失,还折射着公共文化和公共空间的不足。从长远看,更好满足公众不断发展的公共文化需求,是一个不容回避的命题。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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