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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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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废止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记者21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鉴于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已经由中央政府下放地方政府,因此,原来规范中央部门审批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办法———《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已无存在必要。发展改革委日前决定取消这一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日前签发的文件称,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现决定废止《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6年4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5号发布)。

  发展改革委表示,食盐生产管理曾由发展改革委负责,后划归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后,工信部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权下放地方政府。

  中国盐业协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改革委废止相关文件,是延续政府简政放权思路,但这并不意味着食盐专营向社会资本放开。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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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