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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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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拟规范寄养家庭

虐待寄养儿童
严重者将追刑责

  记者从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获悉,民政部就《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规定,寄养家庭成员侵害寄养儿童的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稿规定,寄养家庭或其成员有歧视、虐待寄养儿童行为的以及寄养家庭借机对外募款敛财的,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解除寄养关系。

  此外,意见稿指出,儿童福利机构应定期探访寄养儿童,监督、评估寄养家庭的养育工作,并向主管民政部门及时反映家庭寄养工作情况及提出建议。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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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