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闽侯“4·28”恶性驾车撞人事件嫌疑人林某新,4日被闽侯县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正式批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将近年来妻子张某英数次提出离婚一事归罪于其岳父母。2014年4月27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新在长乐城关租赁一部雷克萨斯轿车,并准备了汽油、斧头、小刀、鞭炮等作案工具。 4月28日上午,林某新在长乐市法院参加离婚诉讼后,驾驶租来的轿车,一路尾随其妻女所乘的越野车返回其妻闽侯娘家,并在长乐市营前镇下洋岭路段多次撞击该越野车。 随后,林某新继续驾车前往闽侯县青口镇,欲对其岳父母实施报复。行车期间,林某新心理产生扭曲,产生驾车撞人念头。 当天中午11时21分,林某新沿奔驰大道急速行驶,并对沿途行人、车辆蓄意冲撞。直至林某新被公安民警逼停抓获,现共造成7人死亡,12人受伤以及多部车辆损毁的严重后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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