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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布的孩子和家长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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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连抱走孩子的监控截图。(图据浙江在线) |
昨天凌晨2点多,@嘉北派出所发了一条微博,称6月3日在嘉兴红兴路一火锅店被人抱走的10个月大男婴,在一绿树丛中被发现,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已经抓获犯罪嫌疑人。 6月3日当天下午,孩子被人抱走没有下落,警方介入找寻孩子,有网友在论坛、微博发帖求助,由此引起大家的关注。 熟人在火锅店抱走男婴 6月3日,网友发帖求助时,还发布了一张孩子和家长的合影。 从照片来看,10个月大的孩子,被家长抱在怀里,双眼皮,眼睛挺大,肉肉的脸,两只小手放在家长脖子上,有着一脸萌化人的表情。 嘉北派出所是在3日下午3点06分接到报警的,报警人是婴儿的母亲。她说,自己10个月大的孩子,被一个名叫王文连的人抱走了,就在位于嘉兴市区红兴路的川福火锅店里。 在报警之前,他们已经前前后后在周边找了一段时间了。叫王文连的这个男人,曾是火锅店的员工,当天下午来到火锅店里聊天、逗弄孩子,因为认识,他们没有太过关注,最后发现放在沙发上的孩子不见了,一查店内监控,是王文连抱走的。 因为打不通王文连的电话,周围也找不到人,婴儿母亲报警。警方介入。 6月3日晚上9点多,在塘汇街道红旗大桥附近,一处草到半腰的偏僻绿化丛里,失踪的婴儿被找到了,身上有伤,后经120现场抢救无效,孩子死亡。 男子将孩子残忍杀害并抛尸 45岁的四川男子王文连,有着重大嫌疑,警方随即进行全力追捕。通过视频监控等追踪,警方锁定嫌犯藏匿地点后,进行地毯式搜索。 6月4日零点27分,在塘汇街道某条道路上,走在路上的王文连落网。经过审查,王文连承认是自己抱走婴儿,并将其杀害。 王文连说,他曾在川福火锅店打工,一直工作到5月31日离开,他自认为平时受到了店主和同事的排挤和愚弄,心存怨恨,伺机报复。6月3日下午,他借口到火锅店聊天,抱走店主亲戚10个月大的婴儿,下午3点24分,窜至塘汇辖区某小树林,因婴儿不停哭泣,他使用手掐、石块砸等手段将婴儿杀害,并抛尸绿化丛内。 根据警方透露,王文连曾经结过婚,有孩子,目前是离异状态,独自一人来到嘉兴打工,在火锅店杀鸡,平时独来独往,不怎么和同事说话。同事表示,王文连做事比较懒散。他此前曾租住在老板提供的员工宿舍中。据其自己交代,在2004年,曾在四川因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入狱,2008年出狱。目前,案件情况警方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青年时报》供稿 ■相关新闻 长春盗车杀婴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长春“3·4盗车杀婴案”罪犯周喜军2013年11月22日在吉林省长春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法经复核确认,2013年3月4日7时许,被告人周喜军盗取了经营超市的许家林夫妇的丰田RAV4越野车。发现许家林的儿子许皓博(被害人,殁年2个月)在车后排座上熟睡,周喜军仍驾车沿长郑公路往公主岭市怀德镇方向行驶。其间,因听到许皓博啼哭,周喜军停车用红布条猛勒许皓博颈部,致许皓博机械性窒息死亡,后将尸体埋入路旁积雪中。9时许,周喜军将越野车存放于一养殖场院内,乘车到怀德镇。3月5日晨,有人发现院内的越野车系被盗车辆,随即报警。当日16时40分许,周喜军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 最高法认为,被告人周喜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停放在超市门口的越野车,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盗车过程中,置车内婴儿的安全于不顾,驾车逃离,因婴儿啼哭又采取掐颈、勒颈手段将婴儿杀害,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依法惩处。虽然周喜军具有自首情节,但其故意杀人态度坚决,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深,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不足以从轻处罚。依照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裁定核准周喜军死刑。 据《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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