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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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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万元拍得汽车,收货时反悔了

亲,司法网拍不“退货”哦

  河北的蓝先生最近通过司法网络拍卖,在淘宝上拍了一辆丰田车。成交后,他到象山法院实地看车,却觉得自己买亏了,当场反悔,导致这辆丰田不得不重新拍卖。

  昨天,象山法院暂扣了他的保证金,如果重新拍卖的价格低于他的出价,蓝先生需要为这部分差价及相关损失埋单。

  这辆丰田车是今年4月上线的,因为有些年头,起拍价为1万元,不高,当时吸引了6.5万余名网友围观。

  尽管网页上对车子的具体性能情况、使用年限、价款等信息都做了详细介绍,但法院还是希望并鼓励有意向的网友实地看车。可因为路途原因,不少意向网友都没来。

  4月9日开始拍卖,竞拍很激烈,最后来自河北的蓝先生以3.3万元成交。

  成交后,蓝某才到法院实地看车。看完车,他当场就后悔了,认为车子不值3.3万元,拒不支付成交款。

  负责这次网拍的法官反复做他工作,告诉他司法拍卖的规则及相关违约责任,但蓝某不接受。因他拒不支付价款,象山法院只好作出了重新拍卖的裁定。

  自司法网络拍卖上线后,像蓝先生这样拍完又反悔的,不在少数。

  “竞买成功又反悔,要负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承办法官说,根据有关规定,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如果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相关佣金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此外,宁波有些法院对像蓝先生这样违约者,还有1年之内不许再参加司法拍卖的限制。通讯员 沈建燕 赖臣 记者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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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