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日前表示,今年上海金融领域的各类投诉数量同比有上升态势,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建议下一步要加快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项目。 郑杨是在“清华五道口金融家大讲堂·论道陆家嘴”论坛上发表以上观点的。他指出,据不完全统计,新型的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不断出现,居投诉前八类的案件分别是:储户存款被冒领、开立存款户必须同时办折办卡、发售理财产品时忽视风险的提示、擅自转让客户信息、对冒领的存款拒不退还、错录个人信用记录、霸王条款、对格式条款不解释。 “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原因是多层次的,不仅有监管不足、不到位问题,也和金融业自身特性有关。不可否认,金融消费者自身认知不够也是一个方面的问题。”郑杨说。 首先,从法律框架层面看,我国目前还缺乏健全的法律框架和工作机制。其次,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信息不充分披露、信息不对称,也是产生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近年来金融创新的快速发展,产品的综合性、复杂性、技术性大大增强,加剧了信息的不对称,使金融机构能相较于金融消费者处于信息绝对强势的一方。最后,消费者自身的保护意识、问题投诉意识、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加强。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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