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朱晓青 记者 周雁)2年前买的空调坏了,找售后维修,却被告知无法修复;找当初的家电店,对方却以过三包期为由拒绝。近日,消费者秦先生在鄞州消保委的帮助下才修好了三台空调。 2012年7月,秦先生在古林某家电店购买了三台空调。今年6月,这三台空调发生故障不能使用。于是,秦先生找到售后维修人员对空调进行检修。维修人员检查后,发现其中二台空调的压缩机报废,另一台空调的电脑控制主板报废。维修人员告诉秦先生,该空调的生产厂家已经倒闭,售后服务转由他们公司负责,但其相关配件皆已停产,因此无法修复,并建议他到当初购买空调的经销商处退换。随后,秦先生又找到当初购买空调的家电经销商,商店负责人查看相关购物凭证后,认为这三台空调已经超出了1年三包期,拒绝了秦先生的退换要求。由于协商无果,秦先生便向鄞州古林消保分会投诉。 古林消保分会工作人员通过调查,确认秦先生所述属实。工作人员认为,空调三包相关法规明确规定空调整机的三包期为1年,主要部件(包括空调压缩机、电脑控制主板等)的三包期为2年,而秦先生购买上述空调未满2年,故其主要部件仍在三包期内。经多次协调,该家电店最终设法修复了上述三台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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