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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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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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明有话讲

  日前,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指出,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6月18日《潍坊晚报》) 

  点评:每个公民对自己的合法财产都有支配权,还用得着再发规定?这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啃老虽不应当,却是家务事,属于道德范畴,“法深无善治”,对于公民私生活领域,法律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为好。

  

  要收废品,就得交“垄断费”,这已成为行业“潜规则”。近日记者调查发现,江苏徐州市多个小区物业指定废品收购人,其他人不能进入小区收废品,而业主反映被指定的“破烂王”出价低。(6月18日《彭城晚报》) 

  点评:家里的破烂虽然卖不了几个钱,但业主权益还是受到侵害。如今物业许多做法遭遇业主抱怨,说到底是业主缺乏争取权利的权利,在小区管理上没有决定权。

  

  “220伏的正常电压忽然被降为36伏,手机无法充电,风扇没法使用,喝水没法去烧,电视不能观看,正常的生活得不到保障!”6月16日,宁夏银川市一建筑工地农民工向记者反映他们的遭遇。项目经理谢涛解释说,降低工人宿舍区电压,是为了减少安全隐患。 

  (6月18日《新消息报》) 

  点评:但凡正常人,都知道这么干很扯淡。工地管理人员怎么就成了非正常人呢?骨子里还是不尊重农民工。这样的心态,存在于许多人的心里,只不过这个工地表现得更荒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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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