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首设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商报讯(记者 李臻 通讯员 陆灵刚)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宁波市高校校地共建现场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财政扶持,首设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其中,对成果来源于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自主研发、在宁波市内转化的项目,给予成果供给方和受让方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
据悉,市财政在2014年先期安排1亿元转化资金的基础上,以后将根据当年科技成果实际交易额增长幅度,同步增加转化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