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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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0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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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防控 拒绝不洁食品上餐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餐饮管理公示上墙
  夏季凉菜及生食海产品监督抽检

  夏季气温高、湿度大,适合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再加上季节性夜排档、冷饮摊等盛行,因此也成了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近日,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响应,快速行动,全面开展各项监管行动,力保夏季饮食安全。

  鄞州局联合其他监管部门对核心商圈餐饮单位及外来人员聚集的农村小餐饮单位开展突击夜查,共有4家无证单位被行政处罚,5家单位被警告,另有13家单位被要求立即整改;宁海局对辖区内龙虾夜排档、火锅店等容易添加罂粟壳的餐饮单位及调味料市场进行突击检查,8个联合执法小组同时行动,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0家,检查食品调味料销售单位13家,快速检测可疑火锅底料16份,产品样品采样共12批次;江东局重点检查大中小型餐饮单位514家,另有学校工地食堂30余家,共立案查处34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0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91份;北仑局对辖区内的大中型饭店和夜排档开展河豚鱼、织纹螺突击检查行动,对现场发现的河豚鱼进行了收缴,并对相关饭店予以教育查处……

  通讯员 张淑蓉 卢峰

  小餐饮大监管,特色机制显成效

  金牌龙虾、小区大食堂、海鲜夜排档、韩式烧烤、特色小吃、花色饮品……

  如今,在宁波城区的街头巷尾,以及居民小区的周边,各种各样的特色餐饮店十分普遍。

  这些餐饮店大多经营面积不大,专营一种或几种特色食品,它们还有一个统一的通俗称呼———小餐饮。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餐饮业态的划分标准,经营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都归类于小餐饮单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处负责人告诉笔者,目前,宁波全大市共有持证餐饮单位25567家,从业人员14万;其中小餐饮单位17797家,占餐饮单位总数的70%以上,包括小餐馆5101家,快餐店2012家,小吃店8562家,饮品店1485家,面包糕点、卤味烤禽637家。

  “小餐饮量多面广,消费群体庞大,是食品安全事件的易发、多发环节,再加上大量分散、流动的无证无照小餐饮,食品监管难度相当大。”据该负责人介绍,针对小餐饮类型复杂、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而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市场监管部门力推灵活有效的监管机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将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量化分级,分别以不同的“脸谱”标识实时向社会公示,引导消费者逐步形成“看脸谱、进餐馆”的良好习惯。目前全市已向小餐饮单位发放信息公示牌17000个,公示率为98%。

  开展餐饮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及带动辐射作用,目前已建成3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11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78家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数量和质量列全省第一。

  推行“透明厨房”工作,鼓励餐饮企业将厨房隔墙改为全景玻璃窗,或安装电子监控系统,主动向消费者公开厨房内部的运转情况,自觉接受监督。目前全市已建成透明厨房389家。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我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街道牵头组织、日常全面监管、综合强力执法”的思路,积极推行综合执法,整合食药监、城管、公安、卫生、环保等行政执法资源,变一个部门“单打一”为多部门“组合拳”,无证餐饮整治成效明显。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已整改6500余家,取缔448家。

  大食堂巧监管,规范引导重自律

  2013年3月,我局联合教育部门在全大市启动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拟通过3年时间,实现全市学校餐饮食品安全源头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以及学校周边餐饮消费环境不断净化等五大目标。到2015年,学校食堂食品原料可追溯率将达九成以上。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学生133万名,学校食堂有2258家。百万学生餐饮安全工程,将全市的所有学校食堂纳入在内。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市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100%、大宗品种(米、面、食用油、肉禽蛋类、蔬菜、豆制品、调味品)可追溯率100%、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应量化率100%、A级食堂“五常法”管理率100%;食堂食品和食品原料可追溯率达到80%以上、开展大宗食品原料配送试点、B级食堂“五常法”管理实施率达到70%以上。

  启动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规范化建设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切实改善企事业单位职工就餐条件,提高职工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职工食堂规范化建设的评定标准包括制度建设、饭菜标准、硬件设施、卫生管理及其他共5大类24小项,根据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和《评定标准》评定情况,将职工食堂规范化建设水平分为优秀(Ⅰ类)、良好(Ⅱ类)、达标(Ⅲ类)和未达标(Ⅳ类)四类,对于Ⅰ类职工食堂授予“优秀职工食堂”的称号,并在职工食堂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对职工食堂规范化建设未达标的单位一律取消本年度各级和谐企业评选资格。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1家先进职工食堂被授予宁波市“示范职工食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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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