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登记卡,是否就能终结小贩和城管的“游击战”?7月2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提供了这种可能性。根据《草案》,划定区域摊贩、临时指定区域摊贩的清洁服务费、场地使用费及使用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有条件的应当给予政府补贴、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 (7月6日《中国青年报》) 允许临时摆摊,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这不是什么新鲜事,不过提高到立法层面,或许广东省还是先例。那么,这一立法能否终结城管与小商小贩的冲突破题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因为,并非政府划定一定的区域,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事就能立竿见影。假如城管将收费视为部门敛财的一个项目,漫天要价,交不起费的不允许摆摊,则会逼迫一些小商小贩继续打“游击”,反而加剧城市管理冲突。这就涉及几个核心问题: 首先,政府如何收费?政府当然希望多收一点管理费,以便进行管理、清洁等;然而小商小贩大多生活困难,靠摆摊赚生活费,如果收费过高,将迫使他们另择别路。因此,政府应只收取清洁费和低廉的管理费,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其次,如何科学地划定摊贩区域?如果划定的范围太小或时间太短,小贩们无法充分地经营;划定范围太大或者时间太长,则可能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这就需要科学、合理地划定摆摊区域与时间。 而城市管理,特别对于小贩的管理,不仅是政府的事情,涉及到政府、小贩和城市居民三方的利益博弈问题———政府有管理的冲动,小贩有谋生的需求,居民有追求生活便利和交通、环境顺畅、舒适的需求。如果由政府单方面对管理费定价以及指定经营区域、时间,可能产生新的矛盾。所以,立法离不开三方主体的博弈,政府应放下身段,平等地与小贩代表、居民代表进行协商,最好进行听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最后,终结城市管理冲突破题,离不开政府管理的文明和城管素质的提高。在一些地方,存在城管大搞“权力寻租”,在正常的收费基础上,收取一些额外费用,以中饱私囊。如果不杜绝这种现象,恐怕立法再如何努力,城管与小贩的冲突仍不可避免。此外,政府即便采取指定区域等措施,总有一些小贩随意摆摊、扰乱交通秩序等,这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文明而严格的执法予以制止。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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