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穿的衣服少了,戴上好看的首饰,又漂亮又体面。但不知,一些不法分子也瞅准这个机会,打起了歪主意。6月中下旬以来,我市发生了几起抢夺金项链案件,希望相关市民要提高警惕。 【案件回放】6月24日晚,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在余姚陆埠镇一家小店内,以买矿泉水为名,抢夺店主王某脖子上的金项链一条,价值4700余元。 7月1日上午,家住北仑的汪某骑电动自行车到小港隧道口附近时,突然一辆黑色摩托车从后面开来,在后座的一名男子伸手抢夺其戴在脖子上的金项链,结果大半段项链被抢走,损失价值4000元。 7月2日清晨,家住鄞州的王某骑电动自行车带小孩去幼儿园途中,被身后骑电动自行车的一名男子抢走挂在脖子上的金项链一条,价值6000多元。 【警方提醒】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抢夺时,往往会选择女性、老年人、小孩等反抗能力比较弱的对象,选择的时间一般会在清晨和夜间街面流动人员较少的时段。在此提醒市民,单身出门前往偏僻的公共场所,尽量不要佩戴贵重的项链、手链等饰品。佩戴首饰出门时,最好不要过于外露,必要时可以穿一件长外套遮挡,以免引起他人注意。另外,清晨或夜间外出时,最好2人以上结伴出行。一旦发生被抢夺的案件,要及时报警,提供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及逃跑路线,以便警方调取监控,侦破案件。沈欣 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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