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昨天,我市毕业生服务机构已接收21203份毕业生档案,预计到9月底,还有3万余份毕业生档案寄达宁波。但不少毕业生面对报到手续、档案查询、就业调整等这些政策性较强的问题,往往手足无措。为了方便广大毕业生,市就业管理服务局昨天就毕业生反映较多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析: 未就业的宁波生源毕业生,档案可向户籍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查询;待档案到达户籍地毕业生服务机构后,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报到。 部属、省属、市属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如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档案直接向本单位人事部门查询;如单位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则向在就业协议书上主管部门一栏盖章的单位查询。 各县(市)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档案则向当地毕业生服务机构查询档案;待档案到达县(市)区后,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至县(市)区报到。 签了就业协议书后又换了工作单位的:如果已落实就业单位但尚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在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办理就业调整(改派)手续,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新单位接收证明,分别至原单位和新单位所在地毕业生服务机构办理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如果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按正常流动(调动)手续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递手续。 记者 苏钧天 通讯员 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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