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25日起,持有市运管局(原市运管处)核发证件的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又将接受继续教育,那么此次继续教育开展的背景是怎样的?有何意义?重点学习什么内容?昨日,市运管局相关负责人就此次继续教育工作中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我市开展维修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有怎样的背景? 答:2007年3月,交通部正式下发了第9号令《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以立法的形式正式将维修从业人员归入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范畴,明确提出,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是确保道路运输安全、高效、快捷的重要前提。 2007年8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在《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中,指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证件有效期内的继续教育为两次,每次课时不少于20小时。服务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教育时间、内容填写在从业资格证件继续教育栏内,并加盖印章”。 自2008年初开始,我市维修从业人员集中换新证后,2014年是维修从业资格证6年有效期到期后的第一个换证年,预计全年有超过5000名维修从业人员需要换证。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升维修从业人员素质,保障道路运输车辆维修质量以及广大车主利益,宁波市运管局计划自7月25日起,正式对持有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实施继续教育。 问:为什么要开展继续教育,有何意义? 答:随着近年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与机动车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也随之不断攀升,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事故与机动车维修相关,因汽车保养、维修不当,配件质量问题导致的事故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 提高维修行业的诚信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维修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是关键。而开展维修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其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对维修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再教育,使从业人员通过掌握新法规、新标准,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和安全意识。通过不断更新技术知识结构,提高维修技术水平。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诚信意识,保证维修服务质量。 问:如何进行继续教育,具体有哪些内容?作为一名维修从业人员如何参加继续教育,要学哪些内容呢? 答:目前,我市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由宁波市运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委托具有维修从业资格培训资质的市交通技工学校、市金通职业培训学校、鄞州职业高级中学以及慈溪市锦堂高级职业中学4所培训机构开展教育工作。 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包括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事故汽车修复技术、汽车维修新技术、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值得一提的是,继续教育新加入了对行业安全生产的相关内容的培训,目的在于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甚至避免维修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如果持有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的维修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在从业资格到期前一年内,可持本人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二寸照片2张就近到各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市三区各运政大队报名参加继续教育,报名后到指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运管部门在从业资格证继续教育记录栏里签注盖章,从业人员在证件到期前一个月可以凭继续教育记录进行换证。对于已经到期的从业人员,在完成培训后可以直接换证。记者 范洪 通讯员 石莹 方鼎 ■新闻链接 关于开展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贯彻实施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浙交〔2007〕214号)和宁波市运管局《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换证)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自2014年7月25日起,凡持有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原宁波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核发的机动车维修从业资格证的,在证件到期前一个月内须参加一次继续教育。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维修质量检验员、业务接待员须提供)、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彩照2张到当地运管所(处)、市老三区各运政大队报名,也可以由所在维修企业统一报名。详细情况请登录www.nb96520.com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关于开展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换证)工作的通知》。 注: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超过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将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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