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5版:市场监管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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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2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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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净水能“延缓衰老”?

余姚一纯净水生产厂两度虚假宣传将被重罚

  纯净水能“延缓衰老”?近日,余姚一纯净水生产厂涉嫌虚假宣传,被余姚市场监管局低塘所查了个正着。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是该纯净水厂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第二次被查实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

  不久前,余姚低塘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余姚市低塘街道的余姚某纯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竟标榜能延缓衰老。随后,检查人员赶到该纯净水厂,发现该厂仓库里堆放着一批刚生产包装好等待销售的桶装纯净水,桶上所贴标签上,明确标注有“弱碱性饮用水<入口甘甜>有效地改善碱性体质,延缓衰老”字样。

  “我们要求其提供‘弱碱性饮用水<入口甘甜>有效地改善碱性体质,延缓衰老’的相关证明材料,但其无法提供。”一检查人员告诉笔者,现场共查获并暂扣贴有此标签的纯净水400桶,以及400张尚未使用的标签。

  该厂负责人李某陈述,他于2010年9月3日在余姚市低塘街道开办了这家纯净水厂。为扩大销路,今年4月份共印制了标有“弱碱性饮用水<入口甘甜>有效地改善碱性体质,延缓衰老”字样的标签1500张。然后,将标签贴在纯净水桶上,以每桶2.50元的批发价销往当地及慈溪一带的农村小店。至案发时,共生产了贴有上述标签的桶装纯净水1100桶。

  据了解,这是该纯净水生产厂第二次被查实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去年6月,李某就曾在网上订购10000张标注“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等字样的标签,然后生产销售贴上这些标签的纯净水。经查明,标签上标示的“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纯属子虚乌有。

  “当时,我们就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其整改,并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想不到,仅一年时间,企业又故技重施。这次,我们将酌情予以重罚。”该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

  通讯员 张松高 卢渭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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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