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邹某和廖某是湖北人。7月初,他们通过网上的招聘信息,找到了一份开土方自卸车的活。 招聘信息除了标明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和工资待遇外,还有一句话吸引了他们:“(交通违法)扣分,每1分补200元。” 他们说,开土方自卸车通常是在晚上到第二天凌晨,超载、超速、闯红灯算是行业内的“潜规则”。车队的这个做法,无疑是给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买了保险”。 发布招聘信息的是车队负责人王某。在他看来,这样做只是为了鼓励司机们更好地干活,可徐某等三人开工之后的举动却让他哭笑不得:短短11天里,一个人被记了7分,一个人则是一次性被记了6分,还有一个也被记了4分。他们交通违法被记分的原因主要是“闯红灯”。 为此,雇佣双方产生了矛盾。王某并没有按当初招聘信息上说的那样,把扣分补贴发放给徐某等人,还将他们辞退了。这让徐某等人很是恼火。 7月15日晚上,徐某等三人在王某下班路上等候,强行拦住王某的车,向他索要扣分补贴。双方因此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王某被扇了一记耳光,随即报警。 竟然如此明目张胆地给违法行为补贴,王某是否要为他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交警主要对路面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简单来说是“抓现行”。从法律上来说,无法对企业的招聘行为进行干涉。 不过,早在2012年,交警部门就依托“信用宁波”的管理系统,制定出台《宁波市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在全国首创对有车企业的交通违法、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信用评价管理。根据等级不同,给予企业在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车辆(工伤)保险费率等方面的激励措施也不同。 换句话说,即便企业通过这种“旁门左道”来让司机干活,但司机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将被记录在案,而最终受到影响的还是企业本身。 因此,交警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定要合法经营,制定企业内部奖励措施也要遵纪守法,切勿因小失大。通讯员 吴玲 记者 石承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