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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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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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教师不应成为廉价劳动力

  王世明扛着木头回家。这根木料是建完学校后剩下的,因为代课教师工资低,村民们便把这根木料送给他。

  教龄30年的甘肃省宕昌县乡村代课老师王世明,因曾外出打工4年中断了教龄,至今没有转正,“可能永远也转不了正了”。如今,王世明每月工资只有400元,而当年与他一起代课的教师转正后拿到了4200元。

  (7月23日《中国青年报》)

  王世明去年被中央电视台评为“最美乡村教师”,可除了带回一块奖牌外,他的生活没有发生变化,工资条上还是雷打不动的400元。王世明从1980年开始代课,郭家湾村周边的几个村学,几乎被他教了个遍,教学条件一个比一个艰苦。有时候他一个人要带三个年级,既是语文老师也是数学老师,既是音乐老师也是生活老师。可是,他愣是创造了“没有一名适龄学生辍学”的奇迹,而王世明自己,则成了村里最穷的人。

  每月只有400元工资依然坚守三尺讲台,明知“可能永远转不了正”依然无怨无悔,这是一种什么精神?也许,像我等凡夫俗子没资格评价,只有历史才有这个资格———是的,历史终将会给代课教师群体一个公正的评价,他们为教育事业尤其是农村教育作出的贡献不可能磨灭。

  400元与4200元,这是当地代课教师与正式教师的收入差距,而决定这种差距的不是教学能力和业绩,仅仅是身份标签。干着同一种工作,付出同样的辛劳,乃至取得同样的业绩,却被硬生生地贴上两种身份标签,并依据身份标签给予天壤之别的待遇,这是一种显见的不公平。

  如若不信,可以翻看现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其中早已没有“临时工”和“正式工”之分,所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都是“正式工”。可为什么在教育行业,仍然堂而皇之地存在“正式教师”与“代课教师”之别?更重要的是,“同工同酬”早已被写入劳动法规,代课教师与正式教师都从事着教书育人的工作,获得的薪酬却有天壤之别。

  在一些偏远贫困地区,师资力量仍然严重不足,学生和学校还离不开“王世明们”。既然如此,就应该让他们转正,即使不转正,至少应提高他们的待遇,与正式教师“同工同酬”,而不应让他们成为廉价劳动力。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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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