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了大半辈子的李老汉,年过花甲迎来了人生中的两件好事:一件是他住的房子拆迁了,第二件是分别了40多年的女儿来认亲。不料,好事多磨,他本想送一套房子给亲生女儿,却遭到老伴和两个继子女的反对。为此,他不得不向镇海法院起诉离婚。 昨天,法官终于帮他们调解了。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镇法 李某,镇海人,今年65岁。 40多年前,他曾结过一次婚,婚后育有一个女儿。 可在女儿小李2岁时,因为家里穷得几乎揭不开锅,前妻带着女儿离家出走,后来改嫁了。 李某觉得过错在自己,无可奈何,只好一个人过。 直到22年前,他经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老伴朱某。当时朱某带着10岁的女儿和8岁的儿子,李某毫不介意,两人很快结了婚。 朱某卖掉了余姚老家的祖屋,搬来和李某同住,另外两个继子女也跟了李某的姓。 20多年来,李某和朱某感情很好,也视两个继子女为己出,一家人过着平淡幸福的小日子。 2012年,李某所在的村被纳入拆迁范围。根据拆迁政策,李家分得3套房子。一家人正沉浸在幸福的喜悦中,不料又起波澜,李某的亲生女儿小李前来认亲。 这让李某喜出望外,可朱某和两个子女却泛起了嘀咕:怎么早不来、晚不来,待到家里拆迁要分房子了,她就来认亲了呢? 几天后,李某召开家庭会议,决定将其中一套安置房送给亲生女儿小李,以弥补这么多年他对女儿的亏欠。 这一决定遭到了朱某和继子女的强烈反对。但李某坚持己见,表示房子乃身外之物,不弥补亲生女儿自己良心难安。 为此,一家人经常闹得不欢而散。李某一怒之下搬到了外面居住。 李某铁了心要把房子送给女儿。今年2月,他起诉到镇海法院,称受到老婆和继子继女的虐待,要求和朱某离婚,并分割房产。 经法官调查,李某才道出了苦衷:“我并不想离婚,可老婆和两个子女不让我把房子送给亲生女儿,迫于无奈我只好‘抹黑’他们。” 了解到事实真相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到朱某和两个子女做工作,朱某也表示一家人感情很好,从来没有想过离婚,两个子女也盼着李某早点回家住。 昨天下午,在法官调解下,朱某和两个子女同意把一套房产登记在李某名下,由他自由处分。而李某见目的已达成,也撤回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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