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公民态度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7月25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随礼设限的作用不宜高估

  ●热点聚焦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

  (7月24日《人民日报》) 

  按照目前内地基层公职人员的月工资水平,“不得超过工资10%”,实际上意味着干部每次随礼的“份子钱”将大多被限制在“两三百元”范围之内,这样一个随礼限制标准,无疑低于目前现实生活中许多婚丧宴请尤其是以“党政领导干部”为主体的宴请的随礼行情。此前《新京报》一份调查就显示,56.7%的人表示“参加领导婚宴时送的份子钱要明显高于普通同事”,而其中46.4%的人选择送500元~1000元份子钱,超过1000元份子钱的占27.6%,个别甚至多达万元。

  在这种现实语境下,如果上述规定能够得到严格落实,当然有利于遏制时下婚丧宴请中普遍存在的奢靡化,甚至腐败性质的高额“随礼”陋习。一方面,可以减轻送礼者面对“红色罚单”时的随礼负担,避免相互攀比的随礼之风,正如有当地公务员表示,“给礼金设上限,谁都不攀比,再也不用担心送多送少的问题了”;另一方面,能够压缩一些党政干部以婚丧宴请为名,打着“人情往来”的幌子变相敛财受贿的空间。

  但也要清醒意识到,这一规定的积极价值不宜高估。首先,随礼限制在现实生活中究竟有多大的现实可执行、可操作性,就难让人乐观。随礼主要发生在个人生活领域,具有相当的私密性,纪检部门如何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党政干部们真实的随礼情况———究竟哪些人超额随礼,哪些人超额收礼?如果当事人不主动、准确报告,纪检部门又能采取什么有效的手段方式,进行监控监管?

  即便这种随礼监管是完全可能的,也会伴随许多显而易见的副作用。比如监管的成本会非常高,耗费大量公共监管资源,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乃至最终变得难以为继。

  更重要的是,站在反腐角度来看,上述规定固然具有现实针对性,事实上还是一种枝节性的“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反腐措施。要真正治本,无疑还须将官员掌握的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比如实行财产公开制度。如此,官员财产必须随时被置于阳关之下接受公众监督,一旦涉嫌财产来源不明,即被绳之以法,那么随礼是否“超过工资10%”,也就显得无关紧要。张贵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