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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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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谋篇布局”新型城市化

把“美学”引入宁波城市建设

  《决定》提出要以人的城市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达到74%。
  “常住人口城市化率”,说的是居住在城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总人口的比重。2013年,全市常住人口为766.3万,居住在城镇的为534.9万,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为69.8%。
  《决定》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区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目前,宁波中心城人均建设用地116.7平方米。
  目前,国内一些地方城镇化过程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粗放低效,宽马路、大广场成了不少地方的“标配”。
  2013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3.6%。《决定》提出,到2020年,城市经济更富活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城市经济总量和质量同步提高,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0%,综合竞争力位居同类城市前列。

  记者 张昊 

  “把宁波建设成为一座让人记得住的城市、对全国全球都具有较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城市、让宁波人民更加引以为豪的城市。”这是昨天举行的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市委常委会报告中,对宁波新型城市化的展望与期待。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新型城市化工作成为昨天全会的主题。全会还审议通过了《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决定》,提出宁波要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城乡一体、环境友好、产城融合、个性鲜明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破除

  《决定》: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

  改革开放以来,宁波城市化取得快速发展,城市化率从2000年的55.7%提高到2013年的69.8%。“但城乡二元结构还没有从根本上破除。”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刘奇在代表市委常委会作报告时指出,特别是“两大问题”比较突出:一是中心城区辐射带动力不强,二是小城镇建设品位不高。

  《决定》对此提出要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也就是以主体功能区战略来统筹市域空间布局,目标是构筑“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格化的现代都市格局。其中一核为宁波市区,北翼为余姚、慈溪和杭州湾新区,南翼为奉化、宁海和象山三县(市),两带为东部滨海城镇产业带和西部山区生态人居带,三湾为杭州湾、象山港和三门湾区域,节点为卫星城和中心镇。

  此格局下,就是力图突出组团发展,增强中心城辐射带动功能,推进战略性功能区产城融合,提高副中心城综合承载力和建设品味,让卫星城和中心镇更好发挥连接城乡、辐射农村的节点作用。

  新型城市化是个性鲜明的城市化

  《决定》:把“美学”引入城市建设

  “城市不能‘千城一面’,只有保持个性和特色,才能生机勃勃、丰富多彩。”刘奇说,一座城市,如果所见的是一样的玻璃房、一样的立交桥、一样的宽马路、一样的大广场,这样的城市是没有记忆、没有辨识度的城市。

  刘奇强调,我们所追求的新型城市化,是个性鲜明的城市化。“书藏古今”的悠久文脉与“港通天下”的开放气魄,这是宁波城市最亮丽的名片。我们要利用这两大特色进行“个性化定制”,走出一条有个性的城市化发展路子。

  《决定》提出要强化城市面貌治理,提高现代都市文化品质。“把‘美学’引入城市建设,注重小尺度、人文化规划,发挥建筑文化载体功能,力求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

  不能套用城市标准来建设农村

  《决定》: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不能套用城市标准来建设农村,不能搞成千村一面、万楼一貌。”刘奇说。

  《决定》也提出要求有传承地推进新农村建设,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注重保留乡村传统风貌,注重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建筑艺术、科考价值的传统村落和旧宅古院,保留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色,为子孙后代留住一个“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乡情美景。

  《决定》还指出要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科学引导新集中居住区建设,加大下山移民和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到2020年小型村、空心村和自然村缩减10%以上。

  深度解读

  如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新型城市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其间的核心是如何让千千万万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变为市民,告别“年轻在城市、年老回农村,工作在城市、保障靠农村”的“候鸟生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为这里面最关键的一步。

  农村农业转移人口:对住房、教育等公共服务不满意度较高

  何谓“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简单地说,农业转移人口,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均等一致的社会身份和权利,能公平公正地享受城镇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实现经济立足、社会接纳、身份认同和文化交融。

  而实际上,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虽然被统计为城镇人口,但并没有真正获得城镇居民身份,无法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公共服务领域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也无法长期在城市稳定就业和居住生活,实际上处于半城镇化状态。

  去年,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曾对全市农村农业转移人口开展过一次抽样问卷调查。调查显示,近八成(76.5%)受访者表示没有享受过住房政策;在有中小学学龄子女的受访者中,有33.2%的受访者表示“没城镇户口不能上公办学校”,这是影响子女入学的首要因素。生活中最不满意方面的调查也表明,受访者对于住房、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不满意度也较高,近四成(38%)受访者对“居住条件”不满意,有32.0%受访者表示生活中最不满意的是“子女教育”。

  深化城镇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 推进已就业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社保

  《决定》明确要深化城镇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制定实行与积分评价相挂钩的公共服务供给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义务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对达到积分标准的务工人员,其子女可享受同城居民各类教育。

  根据常住人口配置城镇基本医疗卫生资源,逐步将持有居住证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已就业农业转移人口参加社会保险,对符合规定条件、达到积分标准的务工人员,允许其随迁家属参加城乡居民社保,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完善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度。

  推进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鼓励通过企业宿舍、公共租赁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渠道改善住房条件,达到积分标准的农业转移人口可申请当地公共租赁住房。

  有序放开县(市)城区落户限制 逐步取消农业、非农户口划分

  “户籍”在《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短短一行:“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而在现实生活中,户籍牵扯的内容很多,涉及家人看病、孩子上学、老人退休……

  一直以来,我国城镇的公共服务都是以城镇户籍为基础建立的。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必然牵涉到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对此,《决定》提出,要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落户政策,稳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按照不同等级城镇承载能力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中心城区落户条件,有序放开县(市)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建制镇落户限制。以居住状况、就业状况、社保年限、素质技能和实际贡献等为基准条件,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制定具体户口迁移政策。

  同时将逐步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划分,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基本条件、按常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实施本市非农户口一体化管理,基本实现全市非农户口、城乡户口的公共服务无差别化供给。

  市民化人均公共成本近18万元 《决定》:建立成本分担机制

  今年一季度,中国社科院发布了《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其中显示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据课题组介绍,公共成本主要分为公共服务管理、社会保障、教育和住房几大块。

  对于市民化的成本问题,《决定》提出要建立一个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成本分担机制。其中,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基本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公共成本,各级政府根据事权划分承担相应支出责任,建立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挂钩机制。企业依法为务工人员缴纳职工各类社会保险费用,落实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劳动权益保漳机制,实现同工同酬。务工人员要积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按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七成人因权益得不到保障不愿迁城市 “三权”改革:确保权到户、跟人走

  国家统计局宁波调查队的调查显示,我市农业转移人口的“城镇化”意愿并不高,仅33.3%的受访者意向到城镇定居,其中“在务工地(城区或中心镇)定居”比例仅为15.5%。

  为什么不愿把户口迁到城市呢?近七成的受访者认为首要原因是“户口迁出农村后,会失去土地承包、宅基地审批、集体分红等好处”。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三权”是广大农民在农村的三大基本权益。它们得到充分保证,农民才愿意挪窝。《决定》明确提出,稳步推进“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口)走”,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民集体资产股权。记者 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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