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和象山等7个县(市、区)获评“省双拥模范城”
商报讯(通讯员 邓天武 记者 陆麒雯)昨天上午,我省召开纪念建军87周年暨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表彰大会,通报表彰了68家双拥模范城(县、区)和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宁波市本级及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余姚市、象山县等7家单位被评为浙江省双拥模范城(县、区),这是我市连续第7届获得浙江省双拥模范城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