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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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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爆炸被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将严厉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2日发生的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

  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4日表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杨栋梁在调查组全体会议上指出了引发事故的相关因素:

  ———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杨栋梁同时指出,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杨栋梁要求,事故调查组要依法依规加快事故调查,严厉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及时公布调查报告,接受社会和媒体舆论监督。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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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