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长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知情人透露,武或涉嫌利用专利在天津交通领域牟取不正当利益。其发明的34项专利与智能交通等领域相关,而掌握其专利的公司多有公安背景。 (今日《东南商报》09版) 官员搞发明,并获得专利,这没有原罪。毕竟,这是官员利用空闲时间,发挥自己在专业技能上的优势,为社会作贡献。 不过,这只是一种理想状况。对于“发明家官员”武长顺而言,他虽然有35项专利,但他不在这种理想状况之列:一则,35项专利中,仅有4项专利为其单独发明,其他都有合作人,且11项专利与企业家合作,这多少有点瓜田李下之嫌;二则,35项专利中有34项专利的发明时间为2002年12月至2013年间,而这正是武长顺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时间,这样的惊人巧合,到底是武长顺厚积薄发,还是背后深藏“魑魅魍魉”? 更让人难以释怀的是,公开报道显示,武长顺发明及领衔发明的专利至少有5项被用于天津的智能交通建设、公安移动警务系统、城市技术防范网络体系当中。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发明、自己推广、自己使用已经成为“一条线”了。而根据《专利法》,“专利推广应用后,发明人一般可获得2%到3%、最多不超过5%的报酬。”不管怎么算,这都是一笔不菲的钱财。 试想,如果武长顺是一名普通的发明家,他的专利能轻易获得官方青睐么?这肯定是存疑的。在这样的现实境况下,我们必须进行必要的提醒:发明家官员的“专利腐败”值得警惕。官员们搞专利没有原罪,但他们绝不能借搞专利谋取利益。 “专利腐败”能够滋生,还是在于权力没有得到足够的约束,权力运行也没有足够的公开透明。要对“专利腐败”保持“零容忍”的姿态,一方面要拉起惩戒的高压线,让官员们伸手必被捉;另一方面,在源头上,也应对官员专利的使用进行监管,如存在利益兑换、钱权合谋等现象,一定要从及时制止。唯有事前监督与事后惩戒紧密结合,“专利腐败”的现象才会杜绝。就如今来说,仍需拷问的是:还有多少“专利腐败”仍在阴暗处生长?龙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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