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财经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8月14日 星期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建工信披质量受质疑

  商报讯(记者 王婧)8月12日晚间,宁波建工披露了一则“申请再审公告”,不仅让公司收回难度系数较大的数亿工程款再笼罩上一层疑云,而且其信息披露也令投资者心存疑问。

  据宁波建工公告,因获悉浙江武义元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元利公司)在2013年就其与华越置业的股权纠纷一案申请强制执行,浙江高院根据2008年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于2014年3月10日查封了华越置业开发的金华世贸中心部分房产事项。宁波建工认为《民事调解书》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特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撤销浙江省高院上述《民事调解书》并依法作出判决的请求,并已获得受理。

  2007年9月,宁波建工与华越置业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公司受华越置业委托建设浙江金华世贸中心项目。但华越置业自项目工程开工以来,一直存在逾期支付工程款、迟延提供施工图纸等行为,造成该项目施工进度滞后。今年6月份,宁波建工发布公告称,因浙江华越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公司工程款等原因,公司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其归还拖欠工程款、履约保证金、逾期付款滞纳金及相关罚息合计7.29亿元。

  在宁波建工此次披露的信息中,除了案件本身受投资者关注外,其信披质量则遭到投资者质疑。

  据宁波建工公告,其2014年5月22日即获悉浙江省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民事调解书》及华越置业与元利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及合作开发项目协议书》等相关事项,但公司虽然早就获悉了此条信息却未及时披露,直到8月12日晚间才披露,距其最初获悉时间已近3个月。

  而在宁波建工6月23日披露的关于华越置业的诉讼公告中,也对其5月22日即已知晓的信息只字未提。

  至于为何没有及时披露?昨天,记者采访了宁波建工董秘李长春,其表示,因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便发表看法。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