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昨天开出罚单,中甲俱乐部青岛中能被扣除联赛积分7分,并被罚款40万元。 罚单称:根据有关当事人的投诉和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在[2014]足仲裁字第017号案中发现的线索,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经多方调查取证,按程序进行了有关各方多人参加的听证会。依照查明的证据和事实,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青岛中能集团昨天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称足协判罚有“猫腻”,要求足协公布处罚依据,并责令俱乐部就“相关严重问题”诉诸纪检和司法机关。 青岛中能集团表示对中国足协关于刘健案的处置结果深感震惊,并在声明中说,在刘健一案处理过程中,中国足协既是执法者又是当事人,中小俱乐部维权无门。 声明称,青岛足球、中能集团及俱乐部的名誉不容侵犯,要求中国足协公布中能“弄虚作假”的事实依据和处罚依据,依法依规坚决捍卫神圣尊严。 声明表示,支持中能足球俱乐部关于中国足协个别官员利用体制弊端干预仲裁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正常工作的情况反映,责令中能俱乐部立刻就相关严重问题诉诸纪检和司法机关,彻底铲除危害中国足球发展的毒瘤。 据新华社 ●事件回放 今年1月2日,广州恒大足球俱乐部官方宣布签下两名新援刘健和梅方,但当天下午,刘健之前所属的青岛中能俱乐部便宣布此转会无效,称刘健与其合同年限是到2017年,广州恒大自由转会获得刘健无效。而广州方面马上予以还击。 当晚,刘健通过媒体以及自己的微博公布了与中能所签的两份合同。刘健手里有着同中能的两份合同,一份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则于2014年1月1日到期,且这两份合同没有任何有关续约的限制,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以应付中国足协所颁发的限薪令。 次日青岛中能针锋相对再爆猛料,称在2013年10月底,中能俱乐部和刘健签过一份续约合同,2017年1月1日才到期,上面有刘健的亲笔签名。刘健本人对此坚决否认,并表示签名是伪造的。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于今年1月7日受理仲裁申请。4月11日,仲裁庭经合议后做出终局裁决,即刘健以自由身转会广州恒大,裁决结果已告知并发送当事人。 此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启动纪律调查和处理程序,再次对重要证据原件进行核实和查验,形成最终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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