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市场监管之窗·民营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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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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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特殊区域企业昨起可享上海自贸区优惠海关政策

  

  商报讯(记者 殷浩 通讯员 陈莹)自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转后,上海海关总结出第一批14项海关监管服务创新措施。记者昨日自宁波海关获悉,即日起,“集中汇总征税”、“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保税展示交易”等第一批6项制度正式在宁波关区推出。

  宁波关区内的特殊监管区域就成为这次复制推广最早受益的地区,包括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慈溪出口加工区和梅山保税港区。

  据宁波海关介绍,在前期调研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宁波海关根据客观条件的成熟情况和地方政府、企业的需求情况,对14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工作作出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的规划。昨天起,宁波海关推出企业急需又具备实施条件的6项制度,如“集中汇总征税”、“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保税展示交易”等等。在“集中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提供有效担保后在一个月内对已放行的货物集中支付税款,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纳税成本都将得到缓解和降低。“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改变以往“一票一报”的作业模式,货物在进出后30天内实行集中申报,将为企业节省大量经营成本,还将增强货物进出的灵活性,日后宁波市各特殊监管区域间乃至与上海自贸区、长三角各特殊监管区域间的货物流转速度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保税展示交易”将允许区内企业在区内外指定场所进行保税货物的展示及交易,已销售货物在规定时限内集中申报完税,将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和终端售价,有利于会展经济的发展。

  下一步,在业务和科技条件具备后陆续推广“智能化卡口验放”、“区间自行运输”等制度。第三步则将根据企业配套成熟情况和实际需求陆续推广“先进区后报关”、“仓储企业联网监管”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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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