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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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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后怕被抓 送来“精神损失费”

  周某以为自己找人把金项链和3000元“精神损失费”送回去了,就应该没事了。没想到8月20日晚上,民警还是在宾馆里将他抓捕归案。

  8月11日晚上7点左右,周某和妻子来到鄞州石碶的一家金店购买首饰。

  金店的老板肖先生先推荐了一条金项链,不过周某的妻子觉得有点短,就让肖先生拿了另外一条。周某和妻子对第二条金项链挺满意,便拿旧金饰换并支付了1800元差价。

  当时店里还有其他几个客人,而周某又是常客,肖先生便先去照顾其他客人,等他回过头来,周某和妻子已经离开了。而这时,肖先生才想起来,第一次推荐给两人的金项链还没还回来。

  这条金项链重44.31克,价值1万余元。

  肖先生随即向警方报案。经过两天的追查,警方终于追到了周某和妻子的线索,但两人提前开溜了。

  就在警方第一次抓捕行动的第二天,一名男子拿着被“顺手牵羊”的项链来到金店,自称是周某的弟弟,辩称周某是一时差错偷拿了项链,他代表他哥哥将项链送回,顺便拿3000元给肖先生作为“精神损失费”。

  而这名男子的出现,也再度给警方提供了线索。就在周某被抓的第二天,他的妻子也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周某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他的妻子被取保候审。

  通讯员 李绩 记者 石承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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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