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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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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有租房补贴吗

镇海江东两区有补贴政策,高新区有人才公寓

  8月26日,网友“霄韵一天”在宁波民生e点通问效平台发帖询问:听说宁波毕业的大学生,在宁波就业后可以领租房补贴?请问申领租房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高新区的租房补贴政策又是怎么样的?

  8月27日,小e拨打热线12333,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知,我市并没有关于应届毕业生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但各县市区可能有相关的政策。

  随后,小e联系了11个县市区的人力资源部门,得知只有镇海区和江东区对于毕业生的租房有补贴政策,但在学历和相关条件上的规定存有差异,而网友关心的高新区则是以人才公寓的形式缓解人才租房问题。

  镇海区的租房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3年,且在镇海区属非公企业工作,签署劳动合同,可补到其工作满三年为止。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1月、7月的1日至15日受理个人申请,经审核后发放上一个半年的补贴;半年发放一次,按月计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对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离开区属非公企业的不再享受。

  江东区对于毕业生的学历有着更高的要求,申报对象必须是硕士学历,在宁波父母和自己名下均无房产,在江东区的企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在每年的1月份和8月份通过单位人事部门向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享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

  网友所关心的高新区并没有租房补贴,但对于硕士及以上学历在高新区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人才公寓。要求申报对象为单身者名下无房产、已婚者夫妻双方名下均无房产。申报原则是随时申报,申报时间延迟一般不会超过2个月。满足条件的申报者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也可以交由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申报。租赁合同采取一年一签,若续租或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办理手续,累计租期一般不超过3年。

  宁波民生e点通 舒芦丹 

  实习小e 杨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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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