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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7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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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具体举措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到来

———解读四部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网站3日发布消息称,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专家表示,这体现了我国政府以具体举措适应老龄化社会到来的要求。

  为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通知对购买主体、购买内容等进行了明确。根据通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主体是承担养老服务的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养老服务。

  通知要求,要根据养老服务的性质、对象、特点和地方实际情况,重点选取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人员培养等方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在购买社区养老服务方面,主要包括为老年人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在购买机构养老服务方面,主要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在购买养老服务人员培养方面,主要包括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在养老评估方面,主要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的组织实施、养老服务评价等。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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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