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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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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惨烈的自杀

  庞宏兵素描像。 周华敏 绘
  当事人自杀示意图

  2011年象山发生一起惨烈的自杀案。检验发现,从头面部到躯干四肢,死者几乎全身都是伤口:口唇有化学灼伤的痕迹;颈部有切割伤,也有勒痕;胸腹部有多处刺伤的创口和切割的伤口;左手腕有多处切割创伤;大腿处有化学灼伤;膝关节和小腿等多处有皮肤擦伤……

  人真的能割自己十几刀?

  “这为什么不可能?”法医庞宏兵说,这不仅是因为他遇过比这更惨烈的“自杀”,也因为在他看来,真相从来不是想当然的推理,而需要充足的、多角度的证据的支撑。

  对庞宏兵来说,尸体,就是不会说话的证据。

  记者 张贻富 石承承

  讲述人:

  庞宏兵

  现任宁波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医学士、法律硕士,温州医学院法医系、宁波大学医学院兼职教授,公安部首批刑事技术特长专家,全国第一家法医专业个人网站“法医网”创办者。

  触目惊心的现场

  2011年,象山丹城,一个寻常不过的周六上午。

  这是一栋临近菜场、沿街而建的4层楼民房。底层是店铺,挂着打金店的招牌,楼上用来自住,后面还有个院子。店铺大门紧闭,或许在忙碌了一周后,房主人还在沉睡中。

  “快点,快点,不然上补习课要迟到了。”女主人一边催促12岁的女儿,一边急匆匆地往外走。

  一只脚还没迈进院子,女主人整个人突然僵住了:

  院子的地上趴着一个男人,浑身上下血肉模糊,身上只穿了一条内裤。男人双目圆睁,仿佛瞪着来人。

  这不是自己的丈夫吗?女主人用力捂住嘴,才不至于叫出声来。

  “妈妈,我们走吧。”女儿整理着书包,走过来。

  女主人赶紧转身把她紧紧抱在怀里,以免她看到眼前这残忍又血腥的一幕。

  直到拉着警笛的警车呼啸而至,附近的邻居和菜场里的人们才知道:出大事了!

  男主人趴在地上,脸已经失去血色。从脸到脖子,从手腕到肚子,全身上下有数十处伤口,满是血迹,用“体无完肤”来形容也一点不为过。

  在男主人的身边,还有几个破碎的花盆和一个扭曲变形的搪瓷脸盆。紧挨一楼屋檐搭的棚子,也是支离破碎。

  沿着楼梯到了二楼男主人的房间,眼前的景象,让见惯血腥场面的刑警们也傻了眼:

  房间里凌乱不堪,有被胡乱翻动的痕迹,地上放着一把菜刀、一条断了的皮带,床边有一个盛放硝酸的空瓶子。

  更为触目惊心的是地上遍布的血迹,有血足迹、血手印;血迹的形状也各不相同,有滴落状,有擦拭状等。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让人不想在现场多呼吸一口。

  血脚印一直从2楼延伸到位于4楼北侧的卫生间的浴缸前。映入眼帘的是一浴缸淡红色的血水。

  浴缸边的木窗开着,窗台上也有血迹。

  从现场看,男主人应该是从浴室的窗户坠楼的。

  谁杀了他?

  现场杂乱翻动的痕迹,以及死者生前从事的打金行业,谋财害命的推理似乎很有道理,象山警方随即以“抢劫杀人”为由向市公安局技术部门协助调查。

  与此同时,对男主人的外围情况的调查也在展开。

  死者40多岁,靠打金店养活一家子。据邻居反映,这对夫妻为人老实本分,从来没见他们因为生意上的事与客户红过脸。因为是小本生意,生活过得并不算宽裕,家中也没有太多积蓄。

  经当地的法医初步鉴定,男子应该死于当天凌晨到清晨这段时间。而此时也是周边最为安静的时间段。

  要想在这个时间段里,在不损坏房屋门窗的前提下,进入室内将一个正值壮年的男子杀害,还不惊动他的家人以及周边的邻居。看来,凶手可能是熟人,而且还是那种能自行用钥匙打开死者家的门,不需要敲门进入的熟人。

  受到现场如此多的条件的制约,警方最初把目光集中在了女主人身上。

  这个推理似乎又不太现实。要在行凶的过程中不惊动他人,凶手行凶时就必须一击毙命。个子矮小的女主人真能凭一己之力对抗丈夫?更何况,丈夫遍体鳞伤,而她却是毫发无损。

  案子的侦破,一下变得谜团重重。

  悖于常理的伤口

  任何推理,都需要证据的支撑。而对庞宏兵来说,只有弄清楚男子的死因,才能够判断推理是否正确,甚至直接找出凶手。

  殡仪馆的临时解剖室里,按照流程,从头到脚,庞宏兵仔细地触摸着男子的每寸肌肤。

  检验发现,从头面部到躯干四肢,男主人的损伤几乎全身都有:口唇有化学灼伤的痕迹;颈部有切割伤,也有勒痕;胸腹部有多处刺伤的创口和切割的伤口;左手腕有多处切割创伤;大腿处有化学灼伤;膝关节和小腿等多处有皮肤擦伤……

  “尽管伤口很多,但多是皮肉伤,不足以致命。”庞宏兵判断,男主人真正的致命伤是颅脑损伤,而且从伤口看,并非钝器击打所致,而是高空坠落形成的。

  仅有对死因的判断,还无法证实“抢劫杀人”这个推理。因为这一连串的伤口,意味着凶手在行凶时并不急着索命,下手时没有用力,有悖于一般凶杀或侵财杀人所表现出的规律。

  难道凶手是一个心理变态?

  看着尸体上的各种伤口,庞宏兵的脑海中冒出来另外一个想法。

  尸检时,他就留意到尸体上损伤的形成非常复杂。用专业来表述,就是表现为损伤分类较多,非单一致伤手段造成,简单来说,就是有人用了各种方法想杀死男主人。

  拿颈部的伤口来说,虽然是切割造成的,但不是一刀形成,在主要伤口的周边存在反复切割的痕迹,而且伤口都不太深,只是割伤了皮,没有伤及血管。

  胸腹部的损伤更为诡异。男主人的胸口分布着数十个细小的刺伤创口,像是有人用刀尖反复刺戳造成的,但也都只伤到真皮以下。腹部同样分布着数十条横向切割伤口,伤口密集,看着唬人,但同样不足以致命。

  还有左手腕上,疑似割腕造成的伤口,甚至连局部出血的痕迹都不明显。

  “在法医学上,我们一般把这种类型的创口称为试切创。”庞宏兵说,“一般来说,试切创是自杀的特征。”

  重返现场寻找证据链

  如此惨烈的现场,死者竟然是自杀的?这样的结果,对于家属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为了说服家属,更为了说服自己,庞宏兵决定再次回到现场,从一楼到四楼,逐一分析现场的每一处痕迹、血迹以及物品的变化。

  首先是摆放在床边的,用来装稀硝酸的瓶子。

  这是首饰加工过程中经常会用到的一种试剂。据女主人称,通常是放在一楼店铺的。

  尸检时,死者的嘴边及口腔、食道、肠胃等都有被腐蚀液体灼伤的痕迹。

  “如果是被人强行灌入的,那么死者一定会反抗,就会在嘴唇周边形成大面积的灼伤。”庞宏兵分析,“如果死者是不自愿服食,那么灼伤最多会出现在喉咙和食道附近,很难伤及到肠胃。”

  由此,不难判断,稀硝酸极有可能是死者自己喝下的。

  在死者大腿前外侧区域发现的灼伤,能够说明死者在服食稀硝酸时还活着,而且处于坐姿,稀硝酸经由嘴角滴落在大腿上。

  其次是尸体身上多而浅的伤口。

  据女主人指认,留在现场的菜刀是自家的。腹部的横向切割伤口也能和菜刀的刀口相对应。

  “试切创一般都是在自杀者双手能够触及的部位,常见的有颈部、腕部等。”庞宏兵进一步分析,“从伤口的数量和深度能够反映出死者当时的犹豫和矛盾,每尝试一种自杀方式,带来的疼痛刺激都会让死者丧失继续的勇气。”

  当庞宏兵的求证分析逐渐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现场痕迹鉴定结果也印证了他的想法:

  在对现场提取的血拖鞋印和光脚血印进行比对,都属于死者本人的,并且现场没有被人为清理过的痕迹。

  史上最惨烈的自杀

  庞宏兵的分析,给侦查员们指明了方向。

  经过再三询问,女主人道出了家庭的秘密,夫妻俩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平时男方住在二楼,女方带着孩子住在其他楼层。

  就在事发前一个晚上,两人刚刚签署了离婚协议。

  而死者的哥哥也表示,就事发前天晚上,他曾接到弟弟打来的电话,说了一通莫名其妙的话,还说自己不想活了。第二天一早,他就赶来弟弟家,但没想到悲剧已经发生了。

  根据现场勘验、尸体检验等结果出来,这个原本普通的周六凌晨,在这个普通的居民房里发生的悲剧,被渐渐还原:

  由于感情不顺以及打金店经营不善,男主人早就有了轻生的念头。尤其是在当晚和妻子签署离婚协议后,男主人显得更加绝望。

  夜深人静,男主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最终还是决定一死了之。

  他先是用自己的皮带在门框上自缢,不曾想,皮带断了。

  (庞宏兵插话:因为皮带上没有血迹反应,因此这种自杀手段应该在其他手段之前。)

  坐在床边,男主人还是不甘心,随后服下了稀硝酸,导致口唇、消化道及大腿皮肤腐蚀灼伤。只是因为服下的稀硝酸浓度不高,而且数量不多,并没有导致他当场死亡。

  灼伤的痛苦让男主人变得焦躁不安起来。为了尽快摆脱痛苦,他拿来家中的菜刀,相继采用抹脖子、刺戳胸腹部、割腕等手段,试图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自杀从来不如电视剧里演得那么简单,一阵接一阵的疼痛让男主人无法克服对疼痛的恐惧,而这种恐惧也直接导致他的所有行为只能造成非致命的损伤。

  生命究竟该何去何从?男主人焦虑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身体多处的伤口,使现场形成了混乱的血迹。

  或许,当时如果有人能劝他一句,结果就会不同。只是夜深人静,谁又会想到男主人正在承受如此巨大的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

  眼看天就要亮了,浑身是血的男主人赤着脚跑到了位于四楼的浴室。

  他想到了把自己淹死。只是,窒息的痛苦,常人难以忍受。出于人的本能,他还是在命悬一线间把头伸出了水面。

  此时的男主人已经陷入了绝境。生活诸多不如意,为何求死也如此之难?

  此时,他看到了浴缸旁边的窗户。他决定最后一搏,推开窗户,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

  这一回,他终于“如愿”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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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