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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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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吃螃蟹每餐1只为宜

医生提醒:痛风、高胆固醇、发热、腹泻者及孕妇要慎食

  商报讯(记者 陆麒雯 通讯员 刘春霞)东海伏季休渔期结束后,一大波透骨新鲜的生猛海鲜向市民“袭”来。宁波人爱吃海鲜,又肥又大的螃蟹更受欢迎。蒸上几只红膏蟹,喝上几口冰啤酒,惬意万分。但医生提醒,这样的吃法是错误的,很容易引起脾胃不适,尤其是痛风患者会引起复发。

  前几天,长了一身红疙瘩的李先生来到镇海龙赛医院就诊。“很痒又不敢用手抓,怕抓破了留疤痕,都好几天了,还没消下去。”李先生说,他前几天晚上跟朋友一起在大排档吃了海鲜喝了酒。

  “我酒量其实还不错的,可那天只喝了几瓶就感觉头晕晕的。”李先生说,他那时以为是喝醉了,也没多想,回家倒头就睡。谁知第二天早上起来就发现手臂上长了一圈红红的小疙瘩。不抓也痒,一抓更痒。

  “对海鲜过敏的人,对螃蟹过敏的可能性非常高。之前没有过敏史的,若饮食不当,也极有可能引发过敏症状。”龙赛医院内分泌科医生丁佳介绍,过敏,简单地说就是正常人对于某种物质相排斥。当正常人吸入或者摄入过敏原后,身体就会因机体不耐受而产生过度反应。李先生身上的小红疙瘩,就是因为使用了过量未煮熟透的螃蟹,因螃蟹内含有的天然蛋白质引起的过敏。

  “吃海鲜不宜喝啤酒,若出现过敏症状,不太严重的可服用抗过敏症状药物,否则就要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丁佳提醒,痛风患者尤要注意,吃螃蟹1只、饮用啤酒1瓶以上,就可能导致痛风症状的复发。

  此外,丁佳还提醒,螃蟹含有高胆固醇,胆固醇高的人也不能食用。发热、腹泻以及脾胃虚寒者也不宜吃螃蟹,孕妇应避免过量食用。一般人吃螃蟹每餐也以1只(250克)为宜,不要超过3只,且一周内不应超过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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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