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身关系去做交易,最好慎之又慎,损失什么的倒在其次,主要是麻烦。 宁波的蒋女士一年前跟一个比她小10岁的拆迁户假结婚,想帮助对方多得些拆迁补偿,交换的条件是5万元钱。结果钱没拿到,她名义上的丈夫也失踪了。前几天,她不得不到鄞州法院起诉离婚。 蒋女士今年40岁出头,直到去年年初还是单身。 一次聚会,朋友给她介绍了一单生意:没有任何损失就可以稳赚5万元。蒋女士很感兴趣。 朋友说,有一个远亲阿俊(化名),农村房子要拆迁了,根据政策,结婚的比单身的可以分配更多的面积,可惜阿俊暂时没有意中人,因此想找个女的“假结婚”。等房子分配到了,马上离婚。如果蒋女士愿意,阿俊会给5万元的报酬。 “他多大啊?”蒋女士问。 “好像比你小十岁吧。你问那么多干吗,又不一起生活。”朋友说。 蒋女士决定接这单“生意”。在朋友的介绍下,阿俊和蒋女士签订了一份《结婚协议》,协议约定:蒋女士跟阿俊领取结婚证后,阿俊给蒋女士5万元,婚后互不干涉,各自生活,等阿俊分配到房子,双方无条件离婚。 有了这纸协议,蒋女士放心地跟阿俊去领了证。领完证后,阿俊说今天没带那么多现金,改天把钱打到蒋女士的卡上。蒋女士同意了。 可是,一年多过去了,蒋女士一分钱也没拿到。打电话给阿俊,他总是以最近手头有点紧、最近在外地出差等各种理由搪塞。对于是否已经分配到房子,阿俊也一直说得含糊不清。 蒋女士开始觉得有点不安了,心想钱拿不到也就算了,莫名其妙跟一个小十岁的男人结婚,以后万一遇到合适的人想成家,也解释不清楚。 蒋女士打电话给阿俊,要求尽快离婚,阿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后来干脆不接电话。蒋女士到阿俊的村里去找他,却被告知阿俊经常不住在村里,还说他有赌博等恶习,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见到他了,蒋女士听了更是觉得荒唐。打电话给当初介绍这单“生意”的朋友,朋友只是一直说抱歉,称自己也跟阿俊联系不上了。 9月初,蒋女士决定起诉离婚。但是因为蒋女士不知道阿俊的确切地址,法院需以公告方式向阿俊送达诉讼材料,要等较长一段时间后才能开庭,蒋女士考虑再三,最终还是决定先撤诉,待找到阿俊再重新起诉。记者 胡珊 通讯员 尹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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