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民族魂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4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不消逝的彩霞

  夏朝霞(1967-1990)
  女,鄞州区洞桥镇人

  夏朝霞 鄞县古林供销社商场会计。1990年9月11日晚,歹徒潜入古林供销社办公楼伺机行窃,被夏朝霞盘诘追查而行凶。夏朝霞不畏强暴,奋起搏斗,终因被刺七刀,流血过多,壮烈牺牲,年仅23岁。牺牲后,被追认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见义勇为模范共青团员”、“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1988年,21岁的夏朝霞从台州供销学校毕业,分配到古林供销社任商场会计。为了尽快提高业务水平,社里组织下基层供销点工作,她总嚷着要去。

  一次,她跟着主办会计钱建成在布政乡结束盘点时,已近下班时间。下一个供销点是礼嘉桥,离布政乡还有五六公里路。钱建成怕她一个女孩子走这么多路吃不消,执意要她回家去。可夏朝霞却十分执拗:“我年纪轻轻的,没关系。”

  供销社商场成立了两个为乡镇企业服务的业务组后,经理曾担心地问她:“小霞,业务组一成立你增加了两份工作量,吃得消吗?”

  “我可以利用晚上的时间加班,没事!”

  大家都夸她人缘好,因为她关心同志,乐于助人。供销社商场里大部分都是女职工,常因晚上要带小孩或家务多而脱不开身。她知道后,总是主动提出“我来替你值班吧”。工作2年,她总共代同事值了180多个夜班。当同事领来夜班费要给她时,她却坚持不肯收。

  对待父母,她也是尽孝尽义。还在台州读书时,她写过一篇“人为什么活着”的文章,发表在校报,拿到了10元钱的稿费。放假回家时,她用这10元钱买了两盒双宝素,送给了妈妈。

  单位里有时分点小菜,她会特地骑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从古林赶到洞桥,送给父亲下酒。有这样的好女儿,哪一对父母会不感到由衷的欣慰。

  曾有同事看她经常值班,开玩笑地问过她:“如果坏人闯入,你会不会害怕?”她毫不含糊地回答:“不怕,我要同他拼到底,大不了做个烈士。”

  一语成谶,噩耗传来,她身中七刀,倒在血泊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