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民族魂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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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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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虽谢犹永存

  屠小花(1950-1989)
  女,鄞州区岐阳乡人

  屠小花是鄞县电讯器材厂职工。一贯以人民利益为重,热爱劳动,乐于助人,进厂10年,任劳任怨,埋头苦干,连续7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

  1988年12月30日,岐山村发生火灾,她在救火中不幸被倒下的水泥阳台砸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989年1月2日光荣牺牲。

  

  屠小花虽是一名普通职工,但一贯以人民利益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热爱集体,舍己为人。

  在她牺牲前的半个月,也就是1988年12月16日,鄞县岐阳乡石塘村发生山林火灾,那天屠小花厂休,到山上砍柴发现火情。她直奔附近山脚下的学校,请来学校师生共同扑救,还带上她14岁的女儿上山救火。

  为扑打山火,她的头发都被烧焦。在她和师生们奋力扑救下,山火终于被扑灭。为防山火死灰复燃,在学校师生下山后,她独自一人留守火场,直至余火完全熄灭。

  屠小花的家乡是革命老区,父亲是共产党员和村里的干部,她从小受到父亲等人的教育熏陶,爱国爱厂,工作十分积极,她进厂10年,生产的产品数量和质量都是全厂第一,产品合格率平均达99.3%。如果谁损害集体的利益,她会毫不客气直言批评。为此,大家不知受过她多少次的“训斥”。一次,有名职工下班时把2公斤铜末带回家。大家都睁只眼闭只眼,她却找到那位职工,硬逼着对方把铜末送回仓库。她不是车间主任,但就是爱管“闲事”。

  她生活节俭,家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用电器和家具,平时吃的多是咸菜和臭冬瓜。她死后,家里竟找不出一件好一点的衣服为她入殓。但如果邻里乡亲或同事发生经历困难时,她总是慷慨解囊,无私相助。

  一次,村民邵国强在路上同别人闲聊:“我现在本钱不够,有的话就去养鸡。”正巧让路过的屠小花听到,主动问邵国强还差多少。

  “大约四五百元。”

  “这么多我拿不出,先借你300元吧。”

  邵国强靠着屠小花资助的钱买进了一批雏鸡,没几年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养鸡专业户。可是,屠小花却再也听不到这个好消息了……

  本版插画 章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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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