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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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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养亲爹,传出去要被笑话的”

北仑法院近两年来受理涉老案件近4000件,三类案件比较典型

漫画 章丽珍

  通讯员 北瑜 北璎 记者 胡珊 

  重阳节马上到了,昨天,北仑法院盘点了2年来的涉老案件,涉及60岁以上人群的案件达近4000件,占该院全部收案量的近1/5,老年人老观念、不懂法、防备低是造成涉老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

  观念陈旧,引发家庭矛盾

  不少老年人在观念上依然将儿子作为自己的赡养人,认为女儿嫁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媳妇,不必再承担赡养自己的义务,这样的观点往往导致子女在赡养老人、遗产分割等问题上发生争论。

  北仑法院近期受理的一件赡养纠纷,81岁的老李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将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在庭审过程中,法院查明老李膝下有儿子一人及女儿三人,按照法律规定,该姐弟四人为老李的共同赡养人,其承担的赡养义务是平等的,必须追加3个姐姐为本案被告之后方能继续审理。

  然而,得知情况后,老李情绪十分激动,高声表示,在农村没有让女儿来抚养亲爹的惯例,传出去是要被人笑话的,怎么都不同意追加被告。目前,法院依职权追加老李的女儿们为共同被告,但老李依然十分抵触。

  法官提醒,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并不因为老人自身要求被免除,老李的这种老观念不仅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院处理纠纷的难度。

  意识淡薄,事后取证存难

  老年人大多法律意识薄弱,较少有依靠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观念,往往在问题发生后才想到要寻找证据,特别是在对其自身财产进行处理的时候,表现得尤为明显。

  王老先生就是对自己财产很没有概念的人,他把自己的财产都交给小女儿保管,他当时不知道的是,这其实在某种程度上剥夺了他自己对于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权。

  据王老先生说,小女儿买房子时花了他10万元的存款,因为这笔存款原本就存在小女儿的账户下,因此女儿提取存款的时候也没有写下欠条。现在,王老先生的老伴生病住院需要花钱,但是资金不够,向小女儿索要,小女儿却称没有那么多钱可给。王老先生来法院咨询能不能起诉自己的女儿,但是除了他自己的说辞外,他完全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10万元归他所有。最终,王老先生只能回家,继续和女儿沟通。

  另外,有些老人在立遗嘱时,忽略了法律规定,有的直接找人代写遗嘱,有的立了口头遗嘱,也有的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立遗嘱,但是由于法定形式的缺乏,最后导致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北仑法院近期受理的一起遗嘱纠纷,老父亲在去世一周前以录像的形式立下遗嘱,表示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及股份都分配给两个儿子。录像显示,老先生觉得小女儿没有尽任何赡养义务,因此不打算将财产分给女儿。老父亲死后,小女儿主张平分财产被拒,便起诉至法院。虽两个哥哥拿出父亲的录像遗嘱来抗辩,但是因为录像遗嘱当中仅有老父亲一人,缺少见证人,且录像的录制人是两个哥哥,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录像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情感空白,容易上当受骗

  如果说,前面两种情形还是老年人自己的疏忽,这种情况,就难免是有些人盯准了老年人这个特殊群体在“下套”了。老年人大多情感缺失,防备心理较弱,便很容易在其日常进行的医疗看病、商品买卖等过程中上当受骗。

  北仑法院节前开展街头法律咨询活动时就接待了一位贺老,他曾在北仑一家保健中心做免费肩颈按摩,同时登记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几天后一名刘姓销售员至贺老家中提供免费仪器理疗。贺老独居一室,刘某拉着贺老嘘寒问暖,赢得对方信任。刘某再次上门时,带来一名“专家”。专家称贺老身上有一大堆毛病,必须及时治疗。一番忽悠下来,贺老拱手送上3000元钱买药。之后刘某再也没有出现。

  法官提醒,电话通知领取养老补助金、购买高利息理财产品等,也都是老年人容易上当受骗的领域,应切记不要贪小便宜,仔细甄别常见骗术,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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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