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将实名公布
商报讯(记者 王婧 通讯员 邹敏敏 施斌)国税部门日前向社会发布《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若干事项的公告》,自10月1日起,市国税局将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实名公布符合规定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并将视情况通过税务机关公告栏、新闻媒体等途径以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今后,查补税款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800万元以上、虚开普通发票票面额累计4000万元以上等7种税收违法行为将被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实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