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殷浩 通讯员 张乔峰 洪远 曹未峰)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向宁波检验检疫局转发一份由苏丹海关反馈的装运前检验证书,该证书显示宁波某公司于7月间向苏丹出口一批家电产品,经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合格并监视装载后出具相关证书,但从证书编号、封识号码、授权签字人等多方面可以确认该证书系伪造的假证书。这是自宁波地区开展出口苏丹政府装运前检验工作以来发现的首份假证书,检验检疫部门将依法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政府间协议的装运前检验是国家质检总局与非洲及中东各国监管部门合作协议的核心内容,是合理利用WTO规则维护贸易国家双方权益健康持续发展的技术性措施。目前我国已分别与塞拉利昂、埃塞俄比亚、埃及、伊朗、苏丹和也门等6国签署了合作协议,且合作国家将会不断增多,正逐渐形成一套较为成熟严谨的装运前检验模式。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旦查实伪造证书,不但会导致出口货物被退运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费用支出,更会面临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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