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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4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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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战友情 假借钱却成了真被告

  马女士今年52岁,退休在家带外孙。

  去年8月,她老公王先生跟她提了一件事,说战友李某买房差钱,想跟她借5万元。

  借钱后翻脸,矢口否认

  李某和王先生关系一向不错,马女士同意了。家里的钱都在她手上,但没有5万元那么多。马女士又找人借了点,凑了3万,让老公给李某送去了。

  2天后,王先生把一张借条交给了马女士。

  借款期限是半年,到期后,李某只字未提还钱的事,马女士想到李某和老公的关系忍了忍。

  今年6月,李某还是没还钱。马女士只好催老公,老公总是说快了快了,可就是一分钱都没拿回来。

  又过了1个月,马女士忍不住自己给李某打电话了。一开始,李某表示钱快还了,让她别着急。可2周后,马女士再打电话,李某态度来了个180°大转变,开始不承认这笔借款了,“借什么钱,不要跟我来要。”两人在电话里吵了起来,最终不欢而散。

  挂了电话,马女士拿出借条看了又看,越想越气。第二天,她没跟老公打声招呼,就请人写了一张起诉状,到镇海法院起诉立了案。

  配合演戏,不意成了被告

  几天后,李某主动给马女士打电话,埋怨马女士怎么去法院把自己告了,还被他老婆看到法院传票以为他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钱不是我借的,借钱的事情让你去问问你老公。”

  老公回来后,马女士问起这件事,王先生支支吾吾答不出来。原来王先生在外赌博输了钱,欠下了几万元赌债,就假称李先生需要借钱,其实3万元钱是他拿去还赌债了,借条也是他假借李先生的名义写的,还跟李先生说好,配合他演一下戏。

  这下次笑话真是闹大了,马女士第二天赶到镇海法院立案庭进行了咨询,立案庭法官告诉她,民间借贷借条中的借款人没有借钱也没有在借条上签字,法官是无法支持她的诉讼请求的。昨天,马女士撤诉。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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