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孙美星 通讯员 汪曙森)创建市级夜市街区根据投资额补贴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夜市街区夜间促销、夜间延时服务也有相应的补助……记者昨日从市贸易局获悉,为促进我市月光经济的发展,市贸易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宁波市发展月光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点亮夜市经济注入强大的动力。 最高可补助100万元 据了解,宁波市发展月光经济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为,市级特色夜市街区管理单位、月光经济品牌活动策划运营单位、夜市街区或区域核心商圈网上平台等媒介运营管理单位以及由市直相关政府部门委托的且涉及月光经济发展的单位或协会等。 该办法规定,列入市级特色夜市街区创建计划的(含市级月光经济发展重点建设项目),经评审验收合格,命名为“市级特色夜市街”的,可获不同额度的补助。其中,对投资额(除征地拆征及房屋建设之外的费用)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补助100万元;投资额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补助5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含)~500万元的,补助20万元;投资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补助10万元。经市贸易局推荐,被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评为全国知名夜市品牌的,再奖励10万元。 夜市街区延时经营也有补助 该办法规定,鼓励夜市街区管理机构利用街庆、店庆、法定假日等期间组织街区大型商户开展夜间促销活动,根据延时服务所增长费用支出及延时经营所取得的效益等方面综合考核,将给予夜市街区管理机构一定额度的资金补贴。 打造月光经济品牌活动,也能获得补助。根据办法规定,市级重点活动和评选列入市级特色夜市街区月光经济优质品牌活动的,根据年度活动的活动开展场次、活动的吸引度及对区域经济的拉动作用等情况,给予活动运营管理方5万元~30万元的资金补助。 另外,每年还将拿出专项资金的40%,奖励发展月光经济较好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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