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1+N 10月29日,发改委通过第七套盐业改革方案,规定自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允许跨区经营。(10月30日《京华时报》) 废止盐业专营,首先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这意味着自汉代以来,我国盐业专营制度在走过2000多年后,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现代人谈论废止盐业专营制度,还有更多的现实考量。这意味着自2016年始,从A省买盐到B省使用不再犯法,市场上的盐也将不再品种单一,说得直白一些,可能意味着“买盐像买菜一样”。显然,这能够给民生带来福祉。 笔者认为,这是政府尊重市场规律,不断“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政府职能转型的必然,是市场经济不断成熟的表现,更能为其他垄断行业的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之前,我们总强调食盐专营的重要性。比如,它是战略物资,人不能离开盐而生存;比如,可以通过对食盐的专营进行全民补碘;再比如,食盐专营能够保持物价稳定,确保政府税收……然而,在经济发达的当下,食盐的生产规模、生产效率都与古代社会不能同日而语,食盐的战略重要性也在一点点被淡化;同时,食盐对于国家税收和财政收入的贡献,也呈下降趋势;而且,专营不是食盐安全的必要前提。现在,再用以上理由为专营体制辩解,已说不过去。 废止专营食盐,尊重市场规律,也尊重了消费者的权益。全国“一刀切”进行补碘,对许多地方的居民而言,未必得当,很有可能出现补碘过度的情况。而且,垄断体制之下,食盐的种类太过单一,消费者面临的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尴尬境地。在成本问题上,我国民众吃盐的成本也位居前列,成本为5毛却能卖到2.5元的食盐,已然构成行业暴利,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王传涛 龙敏飞:仔细审视不难发现,目前的规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未来社会资本进入盐业,只能进入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为何社会资本不能自己先取得经营许可的资格再进入?倘若社会资本只能进入取得经营许可的企业,那市场垄断的实质仍客观存在。 肖华:废止盐业专营,监管也要跟上:一要保证食盐质量,二要保障食盐价格———如果放开后监管不力,存在垄断,那么食盐的价格可能就是少数几家企业说了算。而食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即使价格再高,也得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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