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通讯员 吴小菲 记者 石承承)多年不见的工友,见她工作没有着落,塞给她4张百元大钞。不过,这些钱都是假币。这一番“好意”让她身陷囹圄。 10月18日,35岁的郑某从湖南来宁波,想趁年前找份工作。但事情并不顺利,半个月来,她一直没有找到工作,身上带的钱也很快用完了。身无分文,她只能这个老乡家里住两天,再到那个老乡家里住两天。 10月27日,郑某到鄞州横街找老乡,路上偶遇前几年前在深圳打工时认识的工友,就站在街边聊起了家常。见郑某过得如此心酸,工友偷偷从口袋里掏出4张百元大钞,塞到她手里。 郑某很感动,不过工友却告诉她,这4张钱都是假的,“但很好用,你都没钱了,拿着用吧。”想到自己拮据的生活,郑某没有犹豫,把钱揣进了口袋。 10月30日上午,她拿着编号均为M5W9605157的4张假币来到横街菜场旁的集市,佯装镇定地走到一家卖猪头肉的摊位,买了16元的猪耳朵,随后递给对方一张假币。 摊位老板一开始没留意,爽快地找了钱。可没等郑某走出几步,老板就发现这张百元大钞有问题,叫住了郑某。原本就心虚的郑某见事情败露,赶紧从口袋里掏出真钱递给老板。 就在郑某以为虚惊一场时,迎面遇到了正在集市巡逻的横街派出所民警。于是,郑某被带回派出所配合调查。 目前,郑某因使用假币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民警提醒,使用假钞是违法行为,市民一定要严于律己,一旦发现使用假钞者,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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